「周大福人寿 ‧ 生活圈」条款及细则
周大福人寿 ‧ 生活圈(「本计划」) 是由周大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周大福人寿」/「本公司」)营运及管理的会员计划。当您登记参加本计划,即表示您已阅读、理解及确认明白本条款及细则(「条款及细则」),而周大福人寿或会不时更改此等条款及细则而不会另行通知,您可定期参阅本条款及细则了解最新版本。
接受本使用条款
您继续使用本计划前必须细阅下列使用条款。您凡使用本计划及/或取览周大福人寿 ‧ 生活圈平台及其所涵盖之任何介面(包括但不限于网站页面、手机应用程式、微信小程序及其他数字平台)(「本平台」),即表示已阅读下列使用条款,并接受下述使用条款及另载于本平台之相关介面的条款及细则,亦同意受此等条款及细则约束。倘若您不同意下列使用条款及/或另载于本平台之相关介面的条款及细则,请勿浏览或使用本平台及其任何介面。
使用条款
1. 会员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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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计划是为提供符合以下相关要求并透过本平台登记而成为会员(「会员」)的公众人士而设。您在申请时必须符合以下所有条件,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周大福人寿均可全权决定是否接纳任何会员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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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18岁或以上;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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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一个正确、有效、并属于系统介面中可供选择之国家或地区的流动电话号码;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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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一个有效的电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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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名持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香港身份证、护照或其他本公司接受之身份证明)人士只可拥有一个「周大福人寿.生活圈」会籍,任何人士以重复或虚假电话号码或电邮地址登记,及/或一人同时拥有多个会籍均不会被接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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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参加本计划时,您需要输入发送到登记于本计划之流动电话号码的一次性密码以完成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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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计划不接受公司或其他法律实体登记成为会员。
2. 客户身份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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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是周大福人寿的现有保单持有人,您可透过本计划提供您在周大福人寿登记的保单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您在保单登记之流动电话号码及出生日期),与本计划进行客户身份认证以享有专属礼遇。进行客户身份认证时,您需要输入发送到登记于周大福人寿保单之流动电话号码的一次性密码以完成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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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客户身份认证的会员将根据会籍要求获得相关之会员级别,会员级别及其要求会列明于本平台内及显示于电子会员卡上。我们将根据会员级别要求对会员进行升级及降级而不会预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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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未完成客户身份认证,您仍然可以成为本计划之基本会员,享用该会员等级之礼遇。每人只可持有最多一个周大福人寿 ‧ 生活圈会籍,该会籍仅适用于您本人,于任何情况下,您均不可转让会籍。除本条款及细则或与本计划相关的任何其他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您不得向其他人或其他会员转移、转让、出售、交换或质押您的会籍权利。会员必须确保所提供的数据乃准确、最新和完整,并在有需要时作出更新。如您未能符合上述要求,周大福人寿可全权酌情决定随时撤销或终止您的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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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登入您的周大福人寿 • 生活圈账户,在「我的账户」页面更新昵称及直接促销个人意愿之选项。如需更改其他会员数据(包括姓名及电邮地址),请通过发送电子邮件到 ctflife.csc@ctflife.com.hk 或写信给我们的保障数据主任(地址:香港特别行政区周大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九龙海滨道123号绿景NEO大厦7楼)(标记为机密并注明「周大福人寿 ‧ 生活圈」)寻求协助,而您在本计划登记之个人资料及直接促销指示将与您在周大福人寿保单登记的相关数据分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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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位周大福人寿保单持有人只可与其本人持有的会员账号进行客户身份认证,认证完成后将不可更改或取消。
3. 会员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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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大福人寿‧生活圈」设有基本、黄金及钻石3个会员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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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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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 |
黄金 |
钻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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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费缴付保单(见3(iv)) |
不适用 |
拥有至少一份保费缴付保单 |
拥有至少一份保费缴付保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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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化保费总额(见3(v)) |
少于港币$40万 |
$40万至$100万以下 |
$100万或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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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格保单指周大福人寿保单包括已过冷静期后、有效的新保单及续保保单,但并不包括投资相连寿险计划(ILAS)、延期年金保单(QDAP)、免费个意外保障计划、盈智宝终身寿险计划及价值跃升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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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费缴付保单指保单持有人仍需缴付保费,而缴清日期晚于本公司评估保单资格的日期。趸缴保单自保单签发日起计算一年内视为保费缴付保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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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化保费总额之计算方法为所有周大福人寿合资格保单的年度化保费总和,以年缴保费之100%及整付保费的10%作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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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籍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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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及钻石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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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次启动合资格会员等级起连续36个月,如符合续会要求,会籍自动可延长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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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会员资格终止后再次申请,会员等级资格将重新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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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原有等级资格-有效期等同于原会员期间剩余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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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更高等级资格-若为该等级首次启用,有效期为36个月;否则有效期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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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在符合续会要求时,将自动延长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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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等级 – 不会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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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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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及钻石会员会籍将定期进行会员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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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会籍首36个月完结后,会籍资格将会被审查。若符合续会要求(见3(vii)),原会员资格将自动延长1年。否则,会员等级将会降级(见3(ix))。此后,会员资格将每年进行一次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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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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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持原会员级别所需的年度化保费总额(参见3(ii));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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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至少一份保费缴付保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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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3年内购买了至少一份合资格保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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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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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年度化保费定期计算一次,如符合更高会员级别要求,会员级别将自动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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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级后所属等级的会籍有效期为3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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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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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黄金及钻石会员没有任何有效的合资格保单,会籍将被降级为基本等级。此检查和更改级别将定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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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会籍续期审查时,如果出现以下情况,黄金及钻石会员将被降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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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不能维持所属等级之年度化保费总额要求 – 降级至与其达到的年度化保费水平相对应的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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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没有至少一份保费缴付保单 – 降至下一个较低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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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在过去3年内没有购买合资格保单 – 降至下一个较低等级
4. 会员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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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本计划的会员方可享有本计划的相关服务、奖赏、礼遇及福利(下文简称「会员服务」)。会员服务只可用于个人而非商业目的。成为会员后,您即可选取本计划的各种会员服务,其中包括周大福人寿以外的第三方合作伙伴公司(下文简称「第三方伙伴」)所提供之货品、服务及优惠。每项优惠均受个别条款及细则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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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获享的会员服务范围,视乎您于本计划中所属的会员级别而定,并须符合相关要求。请浏览本平台了解本计划之详情,内载会员服务范围、使用及取得会员服务的要求,本平台内容会不时变更。
5. 奖赏及礼遇
会员可透过本计划申请兑换奖赏及礼遇。我们可根据(其中包括)奖赏的供应情况等来决定是否接受或拒绝此类申请。
i. 升级礼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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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注册周大福人寿 ‧ 生活圈并在首次升级成为黄金会员时可获得港币$500香港瑰丽酒店礼品卡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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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注册周大福人寿 ‧ 生活圈并在首次升级成为钻石会员时可获得港币$1,000香港瑰丽酒店礼品卡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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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会员和钻石会员在成功升级会员级别及核实身份后,将在一个月内通过电邮获得香港瑰丽酒店礼品卡的兑换详情。兑换后将不能更改或取消。如升级礼遇遗失、被盗或损坏,将不予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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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期由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包括首尾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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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位合资格会员只可于推广期内最多享用此升级礼遇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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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级礼遇不得兑换现金、其他礼品或礼遇。本升级礼遇之使用受香港瑰丽酒店条款及细则约束。周大福人寿并非升级礼遇之供货商,故此将不会就有关升级礼遇及服务及使用该等升级礼遇及服务所带来的后果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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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任何争议,周大福人寿及香港瑰丽酒店保留最终决定权。
ii. 周大福人寿优惠
本计划的会员可享下列周大福人寿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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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大福人寿 ‧ 生活圈会员尊属保费折扣券(「保费折扣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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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费折扣券只适用于本平台填妥联络数据并成功递交表格之会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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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会员于推广期内最多可获2,000港元保费折扣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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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必须通过人生规划师递交新保单申请方可使用此保费折扣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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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费折扣券之使用受「周大福人寿 ‧ 生活圈会员尊属保费折扣券」条款及细则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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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我行」免费个人意外保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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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必须于2025年11月22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包括首尾两日)(「推广期」)成功登记,并经周大福人寿完成审批程序后,此「任我行」免费个人意外保障计划(「此计划」)方会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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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就同一受保人在2025年11月22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包括首尾两日)「指定时段」内,不得申请多于一份「任我行」免费个人意外保障计划。如在指定时段内曾就同一受保人申请并已发出多于一份该等「任我行」免费个人意外保障计划保单,本公司有绝对及唯一决定权以决定受保人只会受到当中在指定时段期间最先申请的「任我行」免费个人意外保障计划保单所保障,而其他「任我行」免费个人意外保障计划保单将于其各自的保单生效日期起被视为无效。为免生疑问,上述安排不会影响在指定时段前就同一受保人已发出的任何「任我行」免费个人意外保障计划保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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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任我行」免费个人意外保障计划之详情,请参阅「任我行」免费个人意外保障计划的产品小册子及保单条款。
iii. 其他会员活动及礼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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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计划的会员服务会包括周大福人寿以外的第三方伙伴所提供之活动、服务及礼遇(统称「其他礼遇」)。使用该等其他礼遇前,您必须了解及同意第三方伙伴就其另发的条款及细则、公司的私隐政策及收集个人资料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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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大福人寿会定期更新其他礼遇内容,使用时敬请留意该其他礼遇之条款及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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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其他礼遇只能在有存货之情况下提供。此外,换取其他礼遇之地点及时间可能会有所限制。周大福人寿保留随时终止提供某项其他礼遇,或以同等价值之类似礼遇作为替代之权利而毋须事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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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礼遇不能兑换为现金或其他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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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大福人寿并非所有其他礼遇之供货商,故此将不会就有关奖赏及服务及使用该等奖赏及服务所带来的后果承担任何责任。有关奖赏之条款及细则为准。我们不就有关事宜承担任何责任/法律责任。我们保留向您授予其他礼遇的权利及所有最终决定权,仅在我们确认您的账户有效且状态良好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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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只能在本计划规定的指定地点及/或指定途径换领相关会员服务,而我们有权就该等其他礼遇作出最终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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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其他礼遇的授予均视乎供应情况而定,额满即止(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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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换领其他礼遇时,我们及指定第三方伙伴有权要求您出示电子会员卡/会员号码及/或相关换领证明以核实身份。
6. 指定集团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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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计划会员可同时登记成为 New World CLUB 及 KLUB 11 会员。有关登记程序,必须先登入本平台,透过指定连结进行登记及会籍配对。New World CLUB(NWC)及 KLUB 11 之会籍(统称「集团会籍」)分别由新世界尊尚客户有限公司(NWLP)及 K11 Loyalty Program Limited(K11 LP)管理及营运,NWLP 及 K11 LP 将有绝对酌情权批准集团会籍申请及授予相关集团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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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World CLUB VIVA、New World CLUB DIAMOND、KLUB 11 金卡会籍及 KLUB 11 黑卡会籍之会籍有效期为12个月,由会员加入日起计算。每位合资格会员透过本计划最多只可享用1年制的 New World CLUB VIVA 或 New World CLUB DIAMOND 一次及 KLUB 11 金卡会籍或 KLUB 11 黑卡会籍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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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会员是现有 NWC 及/或 KLUB 11 会员而其 NWC 及/或 KLUB 11 会籍不会因本计划而获得升级会籍的资格的情况下,会员的 NWC 及/或 KLUB 11 会籍级别将维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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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会员未能达成延续集团会籍要求,1年制的 New World CLUB VIVA、New World CLUB DIAMOND、KLUB 11 金卡会籍及 KLUB 11 黑卡会籍将于限期后自动转为 New World CLUB CIRCLE 或 KLUB 11 普通会籍,而不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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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由非合资格会员所提交之登记,将获得 New World CLUB CIRCLE 或 KLUB 11 普通会籍。每位合资格会员只限登记集团会籍一次,及确保于此计划所提供之所有数据真实、正确及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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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集团会籍及相关福利均不可转让、转移及兑换为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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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WLP﹑New World CLUB﹑KLUB 11、K11 LP 及其合作之商户(如适用)保留修订有关集团会籍优惠之最终权利而不作另行通知。如有任何争议,NWLP﹑New World CLUB﹑KLUB 11、K11 LP 及其合作之商户保留最终决定权。周大福人寿并非集团会籍之供货商,故此将不会就有关集团会籍及服务及使用该等集团会籍及服务所带来的后果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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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集团会籍受条款及细则约束,详情请参阅 New World CLUB 及/或 KLUB 11 奖赏计划之条款及细则。
7. 第三方伙伴
周大福人寿与不同第三方伙伴合作,以提供礼遇、服务及优惠等会员服务。本计划及第三方伙伴将各自根据其私隐政策声明及个人资料收集声明使用及处理会员的个人资料。详情请参阅第三方伙伴就其另发的公司的私隐政策及收集个人资料声明。
本计划并不代表为周大福人寿推荐、批准、保荐或介绍本平台内提供或所述的任何服务/产品。本计划会员在使用与第三方伙伴有关的会员服务而蒙受或招致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或损害,周大福人寿概不承担责任。假如任何第三方伙伴于任何时候由于任何原因退出本奖赏计划,及/或变更或停止任何会员服务、服务或优惠的供应,周大福人寿概不承担责任。
8. 连结第三方伙伴及其他网站
本平台可能载有超链接,连接到周大福人寿控制外之第三方伙伴操作的互联网站、资源或广告。在进入及使用这些超链接时,您需为进入及使用这些网站负上风险并遵守其所订立之进入或使用条款及条件。由第三方伙伴操作的网站之连结,并不代表为周大福人寿推荐、批准、保荐或介绍其网站内提供的任何服务/产品,及不代表周大福人寿与此第三方伙伴有任何合作形式。
周大福人寿概不负责,也不承担任何因使用第三方伙伴网站时引致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或损害赔偿、法律责任。相关问题应发给相关的网站管理人。
9. 周大福人寿 ‧ 生活圈会籍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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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可随时于本平台内终止您的周大福人寿 ‧ 生活圈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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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我们认为您因任何原因而未能符合资格申请或维持周大福人寿 ‧ 生活圈会员资格或因违反任何条款及细则或规则,我们会保留权利终止您的周大福人寿 ‧ 生活圈会籍及相关之会员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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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您的周大福人寿 ‧ 生活圈会籍终止后,在终止日起6个月内将不可再次重新申请。不论您在未来会否重新申请,您在本计划下所享有的会员服务及会籍终止前已产生的全部会员服务即告终止及不获任何形式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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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终止后重新申请周大福人寿‧生活圈会籍,如果您合资格获得与之前相同的会员等级,则会籍期限为原会籍的剩余期。如果您符合升级资格,新会籍有效期将为36个月。
10. 个人资料分享及转移至指定第三方合作伙伴及个人资料的储存
在得到您的同意下,经本计划收集有关您的个人资料可与您已注册为会员的第三方合作伙伴会员计划及/或忠诚计划分享和/或向其转移(如适用),您的个人资料可储存在受我们委托处理您的个人资料的第三方合作伙伴、合作单位、代理、承包商、供货商及服务提供商的服务器和/或数据中心。
11. 条款及细则及另载于本平台之相关网页的条款及细则修订
本计划将不时修改条款及细则而不会作另行通知。如在修订条款及细则及另载于本平台之相关网页的条款及细则后您继续使用本平台及另载于本平台之相关网页,即代表您同意受此等修订之约束。
12. 对会员服务的修改
本计划有权随时未经通知修改或暂停或永久终止本计划或其中任何部分。您同意就本计划或其中任何部分的任何修改、暂停或终止,本公司毋须向您或任何第三者负责。
13. 免责声明
本平台乃根据〝所见现状〞及〝所能提供〞的基础条件下提供,您因使用本平台而导致的一切后果,概须自行承担。本平台仅供您个人、非商业性质、与非工作有关使用,本公司不发表任何声明或作出任何保证,无论是明示的或暗示的,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不侵权、可商售性、准确或就某目的的适用性的保证。本公司不担保或者承担下列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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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平台提供的信息是否准确、充足、及时或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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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平台提供的信息是否无缺陷、错误、遗漏、病毒或可改变、删除、增加或损坏阁下的软件、数据或者设备的任何有害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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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互联网发出的讯息不会被截、中断或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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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通时,本平台可用或者不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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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平台的缺点会被纠正;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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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平台或提供平台的服务器没有病毒或其他有害成分;通过本平台传送的讯息将能维持保密。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对您或者任何其他人士因使用或不能使用该等信息所发生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附带引起的、特别的、惩罚性的或者间接性的损失(包括任何业务或盈利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在使用或者解释该等信息时,应只运用并依赖自己的技能和判断。您有责任确保使用该等信息须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规定。
14. 系统使用
本公司不保证您能在不受干扰、持续或安全的情况下进入本平台。部分或整个平台可能突然在任何时段内或因各种原因不能使用,其中包括系统失灵或中断、互联网停机或其他技术故障;本公司对此等原因并无控制权,亦概不负责。您同意自行承担使用本平台的一切相关风险,亦不就您因任何原因无法使用本平台而引致的任何损害或损失,向本公司追究责任。本公司有权基于种种原因将部分或整个平台脱机,其中包括系统维修或升级。
15. 条款的分割性
如果任何条款被具有司法管辖权区的法院认为不合法或无法强制执行,亦不会影响其余条款的效力及可强制执行性。
16. 适用法律及司法管辖权
本条款及细则受香港特区政府之法律规限,对于任何与本平台相关的任何争议,您同意接受香港法院的非专属司法管辖权。
17. 语言
如使用条款中、英文两个版本有任何抵触或不相符之处,应以英文版本为准。
18. 第三方权益
尽管有香港法例第623章“合约(第三者权利)条例”的规定,本条款是本公司与阁下的协议,仅为本公司与阁下之间的利益而作出,并非为向第三方产生或给予任何权利或声称赋予任何利益。任何人士若非本条款及细则的一方,不可根据《合约(第三者权利)条例》(香港法例第623章)强制执行本条款及细则的任何条文。本公司与阁下于本使用条款之终止、撤销、同意任何修订、豁免、变更或解决方案的权利,均不受制于任何第三方的同意。
19. 私隐政策声明
我们将根据香港法例《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中国内地《个人信息保护法》及我们的私隐政策声明处理所有经本计划收集到的个人资料。请参阅我们的私隐政策声明:
在我们经本计划收集您的个人资料前,我们会提供有关本计划的《个人资料收集声明》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附录》(如适用)供您细阅及同意。该声明列明了我们所收集的个人资料的种类、重要性、使用的目的、保密、转移对象、个人资料的查阅/改正要求、在您同意授权下用作直接促销时之用途等。
20. 您的权利
您除了可以于本平台之「我的账户」内选择是否接收关于本计划之直接促销,您亦有以下权利,包括查询我们有否持有您的任何个人资料、查阅我们所持有的您的个人资料、要求更正姓名及电邮地址之不准确的个人资料及查询我们对有关个人资料及其类型的不时生效的政策和做法。
如果您有意对上述事宜提出请求(或作出任何一般查询),请与我们的保障数据主任联络并注明需要更改周大福人寿 ‧ 生活圈相关之事项:
九龙海滨道123号
绿景NEO大厦7楼
保障资料主任(周大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收
(信封上请注明「保密」字样并注明「周大福人寿 ‧ 生活圈」)
或电邮至 ctflife.csc@ctflife.com.hk。根据香港法例第486章《个人资料(私隐)条例》,我们有权就处理任何个人资料查阅请求向您收取合理费用。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附录
如果您是:
i. 位于中国内地的个人,于中国内地访问周大福人寿相关网站或使用周大福人寿相关流动应用程序或从中国内地通过手机或任何其他方式使用周大福人寿产品及/或服务;及/或
ii. 持有中国内地护照及/或居民身份证的个人,到访周大福人寿在香港的实体店或在香港通过手机或任何其他方式使用周大福人寿产品及/或服务,
除本私隐政策声明和个人资料收集声明以及中国内地适用的数据保护法律和法规外,周大福人寿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附录”处理您的个人资料。就此处目的而言,中国内地是指除香港、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以外的地区。
本平台无意供在禁止本平台发布资料之任何司法管辖区内之任何人士(由于该等人士之国籍、居住地或其他原因)使用。在不抵触上文的大前提下,本平台内刊载的产品及服务只供香港公民、香港永久居民、以及在香港居住的外国国民参阅。本平台之任何部份不应被诠释成向香港以外地区作出任何产品/服务之要约或招揽。如周大福人寿、其附属公司及其联属公司在任何司法管辖区提供或出售任何保险产品或其他产品或服务(统称为「产品」)会违反该区法律,则周大福人寿、其附属公司及其联属公司概不会在该区提供或出售产品。如周大福人寿、其附属公司或其联属公司已在该区提供或出售产品,该等产品之提供或出售均属无效。除非本平台另有明文规定,否则周大福人寿、其附属公司或其联属公司不曾作出下列申述:(i)本平台内容适用于香港以外任何地点;或(ii)本平台提供的产品符合香港以外任何国家的法律。假如阁下身处的司法管辖区禁止查阅本平台内容或对我们的产品施加限制,阁下必须遵守该等限制或立即终止查阅本平台内容(视乎何者适用)。周大福人寿、其附属公司或其联属公司不会就任何人士到访本平台承担任何责任。
本平台的此等条款受香港法律监管,并按香港法律解释。阁下同意香港法院具司法管辖权处理因使用本平台而引发的任何争议。
周大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